今日(10日)上午,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舉行代表團全體會議,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。立法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,對它進行修改,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。
這是立法法自2000年頒布、實施15年來的首次修改。去年8月和12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,修改條款占三分之一。
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,為進一步明確規(guī)章的制定權限范圍,推進依法行政,修正案草案規(guī)定:一是制定部門規(guī)章,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(guī)、決定、命令依據(jù),不得設定減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(guī)范,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力、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。二是制定地方政府規(guī)章,沒有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地方性法規(guī)依據(jù),不得設定減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(guī)范。
立法法是一部能夠“管住法律”的法律
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,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重要議程。 立法法是什么?通俗易懂地講,立法法實際上就是一部能夠“管住法律”的法律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介紹:“立法法,是立法方面的小憲法,立法法規(guī)定立法機關有什么樣的立法權,國家有什么權,地方有什么權,政府有什么權,是事關全局的,事關整個立法機制體制的一個很重要的法律?!?br />
政府征稅必須得到人民的認可
昨日(9日)下午,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,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,就立法法的修改以及與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“稅收法定”是今年兩會的熱點之一,立法法修改如何體現(xiàn)“稅收法定”的理念,繼而保證納稅人的合法權益?鄭淑娜表示,“政府征稅必須得到人民的認可”,這是世界通用的法治原則。此次修改將落實“稅收法定”原則要求,對稅收制度進行完善。
限行限購如無法律依據(jù)兩年應取消
立法法一旦通過,限購限行這些政府紅頭文件是否會被視為違法了?鄭淑娜回應道,這個問題社會非常關注。3月5日,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提出,所有行政行為必須于法有據(jù),任何部門不能法外設權。
大家都愛舉“限購”和“限行”的例子,鄭淑娜表示,首先要看此行為是不是有法律法規(guī)依據(jù),如果說有依據(jù)就可以。在沒有法律法規(guī)依據(jù)的情況下,采取一些行政措施滿兩年必須要提交本級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規(guī),如果不提交就要失效。
立法法修改 限購限行將不再“任性”
長期以來,備受詬病的國家權力部門化、部門權力利益化、部門利益法定化等問題,目前的立法活動中,一些地方關乎民生的政策法規(guī)的出臺,用流行熱詞來形容的話,那就是“太任性”。
一些地方的收費公路明明已經到期卻被政府的一紙公文又延長了,一些城市的限購令被人稱之為“半夜雞叫”,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合法?需不需要當?shù)厝舜笸ㄟ^立法來規(guī)范?
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鷹表示:“立法法修改,就解決怎么立法這個問題,就是要科學立法,制定良好的法律,讓每一個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章都能立得住,行得通,切實管用。”
這次立法法修改,針對立法主體權限的問題,進行明確規(guī)范。梁鷹介紹:“這次立法法修改重點是對立法主體的權限做出明確的界定,權力邊界在哪里非常清楚,有多大的權限,能制定什么樣的規(guī)范性文件,能發(fā)布什么樣的政策,一目了然?!?br />
按照立法法修改的要求,今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的行為將嚴格受到法律的約束,類似老百姓意見很大的高速公路收費到期延長、限購政策“半夜雞叫”等等,如果沒有經過法定程序,將不會存在。
北京副市長:尾號限行下月到期后繼續(xù)執(zhí)行
△3月9日上午,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北京代表團全體會議在北京會議中心舉行。會議結束后,眾多記者“圍堵”采訪全國人大代表、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。
昨日(9日)上午,全國人大代表、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表示,北京尾號限行措施目前得到社會的基本認同,還將繼續(xù)執(zhí)行尾號限行措施,至于是否考慮形成一項地方性政府法規(guī)從而固化措施,李士祥表示,總體上還是按照幾年前執(zhí)行情況做一個系統(tǒng)的分析,然后政府部門對這個可行性進行調研。
北京的尾號限行措施實施之初是以政府文件形式出現(xiàn)的,被定義為“地方性臨時措施”。從2008年10月開始,北京實行機動車按照尾號組合限行的措施,該措施至今已近延續(xù)五次,本次限行措施今年4月10日到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