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認真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方針、政策、法律法規(guī)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和公司權益,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全面完成。
2、負責組建項目經理部組織機構,組織制定各崗位人員的崗位職責、權限和各類管理規(guī)章制度并監(jiān)督實施。
3、做好施工“五準備”工作,包括落實合同工期、質量目標等各項目標;臨時設施現場準備,組織勞動力進場,組織機械設備就位運轉,協(xié)調材料購置進場;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項目工地的人、財、物資。
4、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全面工作,包括項目實施的進度管理、質量管理、文明施工管理、安全管理等工作。并對項目管理內的各分項工程的工作進度、質量、安全和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監(jiān)督管理。
5、落實合同工期,編制工程進度總控制網絡計劃,編制季(月)度施工計劃,包括勞動力、材料和機械設備的使用計劃,在實施中隨時調配。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,包括工程進度計劃和技術方案,制定安全生產和質量保證措施,并組織實施。并負責計劃的執(zhí)行、實施與考核。
6、對現場文明施工負全責,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、文明施工考評制度、定期檢查制度等;并負責文明施工各項工作的落實、執(zhí)行。
7、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工作,組織安全生產例會,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、安全教育等活動。
8、制訂生產例會制度,協(xié)調材料、機械、勞動力等各項生產要素的配置,落實各環(huán)節(jié)的工作安排、工程進度計劃及各項工作目標。
9、協(xié)調、管理各分包單位的生產工作。組織控制、檢查分包單位的工期、質量、文明施工、安全等各項指標,依據分包合同對分包單位進行管理。并協(xié)調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,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。
10、做好與建設單位、代甲方、設計、監(jiān)理等有關部門的協(xié)調工作。積極迎接上級各職能部門對本項目工程的各類檢查、指導工作。
11、積極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