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職責:
1.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、交通安全的方針、政策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制度,搞好項目的安全工作。
2.負責對項目職工、民工進行安全教育,有計劃、有具體內容、有總結、有臺帳。
3.運用報告會、板報、廣播、標語、標示牌等形式作好項目的安全宣傳工作,標示牌設置合理,保持完整、醒目。
4.組織編制和實施安全措施計劃。
5.負責安全檢查,有隱患記錄,有整改措施。
6.按照上級要求組織項目的車輛年檢和駕駛人員的年審、安全駕駛員的評選工作。
7.負責安全事故的處理,發(fā)生事故上報及時、準確,堅持三不放過原則。
8.負責項目的勞動保護工作,對勞動防護用品、用具的使用進行檢查監(jiān)督。有整改措施,有檢查記錄。
9.組織項目特種作業(yè),高溫、高空、塵毒作業(yè)人員定期體檢,建有臺帳。
10.負責對民工的各項安全工作的檢查監(jiān)督。
11.負責項目經理部治安綜合治理的具體工作。
12.組織落實防火責任制,負責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的管理。
13.負責項目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,防火標志的設置。保持其醒目、完好。
14.組織項目的防火教育和檢查,有火險隱患記錄、有整改措施,事故上報及時,處理堅持“四不放過”原則。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任職條件:
1.大學本科及以上***學歷,相關專業(yè)畢業(yè),中級及以上職稱,持有安全工程師證者優(yōu)先。
2.?3年以上施工單位工作經驗,其中至少1個市政項目負責安全的崗位經驗。
3.熟悉市政項目生產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規(guī)、標準,熟悉進度及安全的管控方法,具有較強的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及溝通、協(xié)調、領導能力。
4.具有較強的團隊意識,能吃苦耐勞,為人正直,原則性強有較強的敬業(yè)精神。
5.經驗和能力突出者,條件可適當降低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