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職責:
1、海外投資并購、基金投資相關法務工作;
2、海外融資相關法務工作,與業(yè)務部門和外聘律所關于項目工作的對接和協調、項目文件管理等。
3、公司內部國際投融資法務相關內部制度、流程和規(guī)范的起草和審核。
4、境內外合作律所溝通、簽約、管理相關工作。
5、領導不時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任職要求:
1、本科為法學或外語專業(yè),研究生為國內/外知名大學法學碩士/LLM及以上;
2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,有中國執(zhí)業(yè)律師資格;
3、在國內外知名律師事務所從事境內外私募基金、投資并購業(yè)務三-五年以上;
4、英語流利為最佳。